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
:::

借閱證申請

如您已有【桃園市】、【新竹縣】、【苗栗縣】圖書館,或【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】之借閱證,可直接至該圖書館「個人書房」中,啟用加入新竹市圖書館一證通,不用申辦,即可成為新竹市圖書館讀者。

新竹市圖書館讀者辦理借閱證個人資料維護聲明
新竹市圖書館(以下簡稱本館)依據圖書館法提供服務,依個人資料保護法(以下簡稱個資法)第八條規定,告知下列事項,請您詳閱。

一、蒐集個人資料之目的

1.本館為執行館藏資源利用與服務推廣相關業務所需,蒐集您的個人資料。

2.當您的個人資料使用方式與當初本館蒐集的目的不同時,我們會在使用前先徵求您的書面同意,您可以拒絕向本館提供個人資料,但您可能因此喪失您的權益。

二、蒐集個人資料之類別

1.本館因執行業務蒐集您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、證號、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(或居留證號)、連絡電話與地址、電子郵件地址、教育、職業、借還書紀錄、參考諮詢紀錄、活動參與紀錄等,詳如各項服務申請表。

2.當本館及數位資源廠商將使用 cookies 進行各項網路資源服務之管理及記錄,包括蒐集 IP 位址、瀏覽網頁、使用檔案及時間等軌跡資料。

三、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、地區、對象與方式

1.本館於蒐集目的之存續期間或因執行業務所需保存期間內,得於臺灣地區內合理利用您的個人資料。

2.本館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於蒐集目的宣告之各項業務執行,包括因業務執行所必須之各項聯繫與通知。

3.本館利用各項網路資源服務使用紀錄,進行總體流量、使用行為研究及加值應用,以提昇網站服務品質,不針對個別使用者分析。

四、個人資料之提供

1.您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,惟若拒絕提供個人資料,本館將無法提供相關服務。

2.請依各項服務需求提供您本人正確、最新及完整的個人資料,若您的個人資料有任何異動,請主動向本館申請更正。

3.若您提供錯誤、過時、不完整或具誤導性的資料,而損及您的相關權益,本館將不負相關賠償責任。

五、個人資料之保密

本館將善盡個人資料保護之責。如因天災、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所致者,致您的個人資料被竊取、洩漏、竄改、遭其他侵害者,本館將於查明後以電話、電子郵件或網站公告等方法,擇適當方式通知您。

六、當事人就個人資料得行使之權利

1.您可依個資法第三條規定,就本館保有您的個人資料行使以下權利:(1)請求查詢或閱覽。(2)請求製給複製本。(3)請求補充或更正。(4)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、利用或請求刪除,惟因本館執行業務所必須者,本館得不依請求為之。若您欲執行上述權利,或有任何建議指教,請與本館連繫。電話:03-5319756,電子郵件:hc5001@ems.hccg.gov.tw。

七、代理人注意事項

當您所提供之資料包含委託人之個人資料時,您應確認該委託人已知悉,並擔保已取得委託人同意授權:依本館之蒐集目的,蒐集、處理或利用委託人之個人資料。

線上辦證有遇到困難嗎?如有相關申辦問題,請洽詢各分館或本館03-5319756
:::
回頁首
9999